王占明

律师

厦门大学法学博士,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,硕士生导师。

承办业务:建设工程合同纠纷、担保纠纷、房地产纠纷、借贷支付等金融纠纷。 

中国致公党浙江省委会理论委员会专委。香港大学法学院、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。中国民法学研究会“民法典青年沙龙”创始会员、“两岸四地示范合同法”起草小组成员、世界侵权法学会中国秘书处成员。

主持中国法学会、广东省哲社规划课题、浙江省哲社规划课题等九项,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。在医疗侵权“告知后同意”、民事主体“劳动成年制”、人格权“媒体回应权”等领域的研究在国内学界存在重要影响。

担任杭州师范大学、上海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、杭州市健身舞协会、香港大公和集团等多家单位法律顾问和浙江双经律师事务所、广东兆天律师事务所等数家律师事务所务专家顾问。承办多起具有地区影响力的法律疑难案件,为多起重大案件提供专家意见书并获法院肯定性评价。

曾获福建省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、汕头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,杭州市“131”优秀人才奖,       浙江省全省统战理论研究成果一等奖等,研究报告曾两次获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。